商業與金融

超級遊艇可以合法消除稅務居留——但美國公民除外

Victor Maslow

有一類資產同時充當法律架構。對於一小群歐洲億萬富翁和超高淨值人士來說,往來於摩納哥、愛琴海和印度洋之間的超級遊艇不僅僅是財富的象徵——它是對「船主究竟住在哪裡」這一問題的深思熟慮的回答。

這一機制建立在全球大多數國家的稅收方式之上。居民稅制——約190個國家採用的模式——允許在合適的司法管轄區內打破正式稅務居留,從而大幅減少甚至消除當地的稅務義務。大多數稅法依賴183天門檻:在任何單一國家停留少於這個天數,即意味著未建立永久居所。在國際水域中往來於權宜旗幟司法管轄區之間的船隻,在紙面上是一處不出現在任何國家登記冊中的「家」。金融策略師理查德·阿馬多爾(Richard Amador)將高價遊艇描述為「對那些財富依賴於無處可尋的人而言,效率極高的一類資產」。

該結構在構建得當的情況下是可以維持的。稅務律師描述了這樣的客戶:將船上生活與摩納哥、杜拜、巴拿馬等低稅屬地司法管轄區的正式居留相結合,在不逾越任何法律紅線的情況下,將八位數年收入的所得稅降至零。

這一策略對美國人行不通。美國和厄立垂亞是全球僅有的兩個按公民身份而非居所徵稅的國家。一名在地中海錨泊的超級遊艇上的美國人,無論船隻掛靠哪面旗幟、在港時間多長,均須向美國國稅局(IRS)繳納全球收入稅。稅務顧問伊文·德洪(Iven De Hoon)指出,美國遊艇船主還可能面臨州稅和地方稅的風險,具體取決於船隻登記地及長期停泊情況。

非美國人的操作空間也在收窄。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共同申報準則》(CRS)現已要求參與司法管轄區自動交換金融帳戶資訊。在開曼群島註冊、實際受益人為德國居民的控股公司,如今將觸發德國稅務申報。境外空殼公司作為隱私保護工具,在很大程度上已成為歷史。

即便對成功運用這一結構的人而言,該結構也無法解決以下問題:文件負擔相當沉重;183天規則要求真實合規,而非僅僅是形式上的合規;真正長年維持遊艇遊牧生活的超高淨值人士數量,遠比這一策略的名聲所暗示的要少得多。

對於尋求徹底擺脫的美國人,出路是正式放棄公民身份——這一步將觸發基於出發時未實現資本收益的「出境稅」。美國國稅局會一直跟隨你走到舷梯,並為你離開的特權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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