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

美國最高法院大規模監控裁決威脅11.3萬台警察攝影機的合法地位

Adrian Kessler

美國各地的警用監視器全天候拍攝每一塊經過的車牌,記錄數百萬名未被懷疑有任何罪行的駕駛人行蹤。最高法院針對另一項技術——手機定位數據——所作出的裁決,如今讓律師們掌握了挑戰所有這些監視器的法律論據。

Flock Safety 是這個市場的主導者。全美有超過11.3萬具自動車牌辨識攝影機在運作;其中多數來自 Flock,其餘則主要由 Axon 和 Motorola Solutions 供應。在數百個城市中,這些攝影機記錄每一輛經過的車輛,並將資料儲存在可供執法單位依車牌、車款或地點查詢的資料庫中。Flock Safety 將此系統描述為社區安全網絡,批評者則稱之為大規模監控基礎設施。

最高法院在 Chatrie 案中的裁決,宣告一種名為「地理圍欄搜查令」的警察手法無效——這種手法要求 Google 等公司提供在特定時間位於特定地理範圍內所有手機的定位數據,卻未指明任何嫌疑人。法院以6比3裁定,這構成了對無罪者的大規模搜索,違反了第四修正案。其法律原則在於結構性:政府不能未經個別化懷疑,就收集所有恰好身處某處的人的定位資料。

專家指出,同樣的結構性問題也適用於自動車牌辨識攝影機。每當一輛車經過 Flock 攝影機,車牌就會被記錄——無論駕駛是否正在接受調查,或者只是在通勤。其規模與地理圍欄搜索如出一轍:在沒有個別化懷疑的情況下,大量收集無辜者的行蹤數據,並保留以供日後調閱。如今在法律界流傳的論點是:如果政府不能用手機數位方式這麼做,那麼它可能也無法用裝在電線桿上的攝影機以實體方式這麼做。

Flock Safety 有其自身的法律立場。該公司援引今年稍早另一項聯邦法院裁決,該裁決確認自動車牌辨識攝影機合憲——這項裁決早於 Chatrie 案。最高法院的裁決針對的是儲存在雲端的數位定位數據,而非在公共空間拍攝影像的攝影機,這項區別在法律上可能至關重要。Flock 的攝影機拍攝的是公共道路上的車輛,而公共道路並無合理的隱私期待——這是一項長久以來的第四修正案原則,使得 Chatrie 案直接適用的難度增加。

在 Chatrie 裁決後的數週內,已有82個司法管轄區取消了自動車牌辨識系統合約或拆除了攝影機。其他地區則在等待法院直接針對車牌辨識攝影機數據來檢驗這項裁決的邏輯。相關訴訟正在進行中,但尚未有結果。Chatrie 案是在6月底判決的;法院將其邏輯應用於自動車牌辨識系統,需要數月到數年的時間才能走完整個司法程序。這項裁決立即產生的影響是改變了法律版圖:如今存在於最高法院判例中的這項論點,在過去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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