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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TSA提議:無人監看路況時,自動駕駛車應亮起青藍色燈號

Susan H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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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道路安全主管機關希望為街道增添一種新顏色。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NHTSA)提議,允許自動駕駛車輛在車頭、車側及車尾加裝青藍色示廓燈;只有當車輛完全由系統掌控,且車內無人需要監看路況時,燈號才會亮起。對於走近斑馬線的行人,或走向一輛停著的車的警員來說,這道藍綠色燈光將能回答一個目前從車外無從得知的問題:究竟是誰,或是什麼,在駕駛這輛車。

目前並沒有標準方式可以辨別。無人駕駛計程車和一輛由分心人類駕駛的汽車,從人行道上看起來並無二致;想要表明車輛處於自動駕駛狀態的業者,則各自摸索出不同的燈號。NHTSA在提案中警告,這種各行其是的做法可能造成困擾或混淆,而青藍色燈號正是該機關試圖在問題根深蒂固之前填補這項缺口的方案。

規定內容相當明確。汽車每一面可裝設一至兩盞燈,因此全車共可設置四至八盞,安裝位置須離地至少15英吋(38公分)。燈光必須持續亮起,不得閃爍;所有燈號須同步開關;一旦預期將由人接手監控,燈號就必須立即熄滅。由於有這項限制,目前大多數新車搭載的駕駛輔助系統仍需要人類監看路況,因此完全不符合使用這種燈號的資格。

選用青藍色,是因為其他顏色都已有用途。紅色、琥珀色和白色在車輛上各有固定含義;主管機關則指出,SAE照明標準所界定的藍綠色,與警車燈光的藍色有所區別,而且亮度低得多。這項規格大致依循SAE J3134,也就是業界針對工程師所稱「ADS示廓燈」(ADS為自動駕駛系統的縮寫)所制定的標準。

Mercedes-Benz為這項工作奠定了大部分基礎。該公司曾向國際監管機關推廣青藍色燈號,並在加州以五輛車進行為期兩年的道路實測;加州的車輛法規早已允許使用這類燈號。市場接受度似乎也不低:NHTSA引用的一項調查訪問了美國、英國、日本和德國逾4,400名駕駛人,其中超過八成的美國及英國受訪者表示,自動駕駛車應該配備這類燈號。

同一套修訂方案也重新改寫了原本為配備方向盤的汽車制定的規則。沒有手動駕駛控制裝置的車輛,將不再需要手動操作的方向燈撥桿、危險警示燈開關或遠光燈開關,只要有非手動方式能控制這些燈光即可。這為Tesla Cybercab等專為載客服務打造、沒有位置安裝操縱桿的機器人計程車掃除了障礙。

限制條件同樣明確。這類燈號仍屬選配,因為NHTSA表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強制安裝有助於安全;該機關也坦言無法估算其效益,部分原因是沒有人知道屆時會有多少這類車輛行駛於道路上。不想讓外界知道自家汽車正由系統自行駕駛的製造商,只要不裝燈即可。燈號也不會告訴他人車輛接下來打算做什麼:NHTSA不允許燈號以閃爍方式向行人傳遞訊息,並表示目前不知道有任何研究支持這種用途。在歐洲,聯合國自動駕駛車工作小組以情況仍不明朗為由,未建議強制車輛安裝燈號。

這項提案僅適用於美國,但中國也正同步推進相關規範。中國工業主管部門已就一項國家照明標準草案展開徵詢,擬將青綠色燈號限定供具備Level 3或更高階自動化能力的汽車使用,禁止其他車輛採用,並禁止以手動方式開關燈號。此前,中國監管機關已要求汽車製造商停止在駕駛輔助車款上加裝逐漸普及、未經正式核准的「小藍燈」。

NHTSA的公告預定於10月26日刊登在《Federal Register》,並在案號NHTSA-2026-1519下開放公眾提出意見,為期30天;之後該機關才能制定最終規則。中國的徵詢期則於12月19日截止,說明文件建議這項標準自2028年1月1日起生效。

如果兩份草案都能通過,全球最大的兩個汽車市場將幾乎採用相同的藍綠色燈號,代表車內無人掌控車輛;而在此之前,多數駕駛人甚至還沒有真正與這類車輛在道路上同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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